各位考生:
根據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24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統一安排部署,將對報考河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文藝宣傳中心公開招聘崗位進入面試人選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復審時間
2024年7月18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復審地點
河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410辦公室(河北省石家莊市中華北大街市莊路66號)。
三、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需攜帶近期小二寸免冠藍底證件照片(僅電子版,分辨率300dpi)和有關證明材料,至現場進行資格復審,具體要求如下:
(一)身份材料
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
(二)學歷材料
1.畢業證;2.學位證;3.學籍、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大學專科及以上,所有學歷、學位均需提供。
(三)工作經歷材料
1.勞動合同;2.社保參保記錄(參加工作以來)。
(四)其它材料
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和“三支一扶”等人員,需提供由所在單位出具的,現任崗位無最低工作年限或已滿最低工作年限的證明,以及同意報考證明材料。
報考崗位其他條件證明材料。
上述證件、材料須提供原件,有關材料蓋章有效。
四、復審要求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請提前下載填寫《2024年度河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核表》(見附件),填寫時不要調整表格大小,文件名修改為“資格審核表_崗位代碼_姓名”格式,填寫完成后可提前將電子版發送至河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人事部電子郵箱(hbswlrsc@163.com),或參加復審時交復審工作人員。
經資格復審,報名信息真實有效,所提供證件、材料與報名信息一致,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獲得面試人選資格。否則,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資格審核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考生報名情況不實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招聘資格,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將依法依紀嚴肅追責。
考生如主動放棄參加資格復審,須提供本人親筆書寫、簽名的書面聲明,于7月18日18:00之前,配送至河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人事部或將掃描件發送至電子郵箱。(配送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中華北大街市莊路66號,郵編:050000,電話:0311-86935206 電子郵箱:hbswlrsc@163.com)。
請考生本人做好信息工作,因個人原因發生失泄密問題,責任自負。
本通知未盡事宜,請與河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人事部聯系。
聯系電話:0311-86935206 聯系人:周欣欣
附件:2024年度河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核表
河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人事部
2024年7月16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