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
(2)初始學歷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并附學信網及學位網下載打印的學歷、學位證明(2021年應屆畢業生可用就業推薦表代替,并提供學信網下載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及報到證取得時間不得晚于2021年12月31日,否則取消應聘資格),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學歷認證;
(3)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還應提供由原單位出具工作經歷證明并蓋章;
(4)崗位要求中共黨員的應提供黨關系所在部門出具的證明并蓋章。
(5)崗位要求為5+3一體化、七年制、八年制或其他本碩連讀學制”的高校畢業生應提供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其他證明材料。
(6)崗位要求職稱條件的需提供職稱證或其他證明材料。
(經審查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初試人選資格。)
2、初試方式:初試方式由招聘崗位所在二級學院、部門或人事處決定,原則上采取閉卷筆試+面試考核的方式,考試一般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同崗位具體考試安排于初試前3-5天在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網頁(http://ren.hebmu.edu.cn)通知。筆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初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初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
3、初試時間: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網頁(http://ren.hebmu.edu.cn)通知。初試結果在人事處網頁統一公布。
(三)復試
1、復試人選確定:依據初試成績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復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復試人選,比例內末位初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復試。未達到1:3比例的全部進入復試。
2、復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復試方式為面試。計算考試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教師及實驗技術崗位原則上以授課水平和科研水平考核為主;教學輔助、行政及輔導員崗位原則上以專業水平和業務水平考核為主。成績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復試成績。復試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復試結果在復試當天在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網頁(http://ren.hebmu.edu.cn)發布。
對只有1名應聘人員參加復試的崗位,由面試組成員投票表決。
最終成績為復試成績。
4、資格復審。復試前,由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對參加復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復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1)身份證;
(2)初始學歷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并附學信網及學位網下載打印的學歷、學位證明(2021年應屆畢業生可用就業推薦表代替,并提供學信網下載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及報到證取得時間不得晚于2021年12月31日,否則取消應聘資格),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學歷認證;
(3)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還應提供由原單位出具工作經歷證明并蓋章;
(4)崗位要求中共黨員的應提供黨關系所在部門出具的證明并蓋章。
(5)崗位要求為5+3一體化、七年制、八年制或其他本碩連讀學制”的高校畢業生應提供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其他證明材料。
(6)崗位要求職稱條件的需提供職稱證或其他證明材料。
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復試人選資格。
若在疫情期間,無法組織大型筆試面試等人員聚集的考核工作,將簡化招聘程序,采取網上資格審核、應聘者簽訂信息真實準確承諾書、分批次進行筆試面試工作。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生復試成績,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復試成績相同,按以下順序確定體檢人選: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殘疾人,初試成績較高者。對只有1名應聘人員參加復試的崗位,面試組成員2/3以上多數表決通過的確定為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河北醫科大學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五)公示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河北人社網(http://rst.hebei.gov.cn/)、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en.hebmu.edu.cn)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項
通過河北人社網(http://rst.hebei.gov.cn/)、河北醫科大學主頁(www.hebmu.edu.cn)、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en.hebmu.edu.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通過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en.hebmu.edu.cn)公布招聘過程中的資格審核時間和地點、考試時間和地點、考試結果、體檢人員名單等信息。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對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311-86266171(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
監督舉報電話:0311-86265544(河北醫科大學紀委)
0311-66908785(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本公告由河北醫科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