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時間:
9月7日至9月8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二、資格復審有關要求:
1、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條件,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筆試準考證》和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2021年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招聘崗位對戶籍有要求的,還需提供本人戶口簿或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戶口簿和結婚證,已就業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報考“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崗位的應聘人員需提供能證明其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相關資料。大學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證。經審查網上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或與應聘條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應聘資格。
2、按照《公告》規定,9月8日17:30前未按規定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3、考生到達復審現場后,一定要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上交《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保持人員間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體溫測量并掃碼、出示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河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須顯示綠碼及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的考生可進入復審場所。在資格復審考生簽到表上需記錄考生現場測量的體溫等信息,居住地在辛集市以外考生還需填寫交通、住宿等信息。在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員,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4、參加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資格復審的人數較多,為避免人員聚集和減少考生排隊等候的時間,請相關崗位的考生按照教育部門電話通知的資格復審時間進行資格復審。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通知的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請及時與教育局電話聯系并在9月8日17:30前完成資格復審。
三、面試事宜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請于9月15日之后登陸辛集市人事考試報名系統打印《面試通知單》。面試考點設在辛集市區,具體地點、時間安排及要求詳見《面試通知單》。同時,繼續做好每天的體溫監測和自我健康觀察,不前往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不出國(境),不參加聚集性活動,為參加面試做好準備。
如疫情防控態勢突發重大變化,將按照上級指示精神,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辛集市人事考試報名系統及“辛集市人事考試中心”公眾號發布。
附:資格復審地址及聯系電話
2021年9月3日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crxmv5gshi1ibs66jyvv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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