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總體情況設置筆試合格分數線,數值為參加本次考試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筆試中存在缺考、作弊或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取消后續資格。對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根據招聘計劃,依據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5.2024年7月21日9:00以后,考生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及是否進入資格復審。為保護考生個人隱私并參照公務員招錄做法,考生只能查詢個人成績。
(三)資格復審
1.復審時間、地點詳見資格復審公告。
2.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出具的證件和材料包括:
①下載并填寫《報名資格復審表》一式兩份,根據《公告》及《崗位信息表》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提供畢業證、學歷學位證、學籍材料(學信網證明)、身份證、戶籍證明及其他與報考崗位相匹配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進行審核。
②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3.資格復審過程中,如出現崗位計劃數與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數比例低于1:3的情況,按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中由到低分依次遞補。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
4.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因報名時所填報信息不實、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不符合應聘條件或無故不按時參加復審者,取消進入面試及后續資格,并在本崗位內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同時,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程,無論何環節,一旦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后續或聘用資格。
以上信息來源于《2024年河北保定高碑店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13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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