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水文勘測研究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及相關規定,現就2024年度河北省水文勘測研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等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參加面試的考生,均須按照以下要求進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人員、時間、地點
1. 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合格并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將再通過手機短信通知個人。
2. 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資格復審地點:河北省水文勘測研究中心(石家莊市長安區建華南大街85號,石家莊火車站乘車路線:乘坐K97路兒童醫院站下車北行400米路東,或地鐵2號線倒地鐵1號線北宋站下車,南行400米路東)
(二)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及就業協議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研究生畢業的需同時提供本科畢業證、學位證),2024年畢業的考生畢業證、學位證學校未發放的,請自行在學信網上彩色打印《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另外,如畢業證只體現一級學科專業名稱,還需提供所學方向的學校證明及成績單掃描件(須有導師簽字并加蓋研究生處章),以上材料均需留存復印件,另需填寫《面試資格審查表》(見附件,需提前填寫好,資格復審時一并提交),并附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照片2張。
(三)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復審未通過或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空額,在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電話通知)。遞補人員于面試前一天進行資格復審,通過復審后參加面試。通過資格復審的,發放面試通知單。參加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單和身份證參加面試。
2.資格復審工作貫穿于考試錄用全過程,考生須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在后續考察、公示、錄用以及試用期內,經審查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材料不全或者有關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事業單位人員錄用有關規定,取消錄用資格;對于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通報所在學校或相關單位,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2024年6月15日(周六),詳見面試通知單。
(二)面試地點:河北省水文勘測研究中心(石家莊市長安區建華南大街85號)
(三)注意事項
1.考生憑面試通知單、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準時報到,參加面試。
2.采用結構化面試法,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每名考生面試時限5分鐘。
3.面試時考生只報本人崗位號及抽簽號,不得報姓名等其他個人信息,否則視為違紀,取消面試資格。
4.面試結束后立即離開考場,不得返回面試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議論。
面試成績當天在河北省水利廳網站( http://slt.hebei.gov.cn/ )公布,同時公布總成績和參加體檢人員。
聯系電話:0311—85696562。
附件1:資格審查表.docx
河北省水文勘測研究中心
2024年6月5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