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無參加非法組織或活動及其他不良記錄。
2.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新聞觀,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業務素養和較強的敬業精神。
3.所學專業與崗位需求相符。
報名的海外留學人員,需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具有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且留學時間1年(360天)以上。非京籍海外留學歸國人員申請在北京落戶的報名者,應符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有關規定:“需在國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含碩士),且學成回國兩年內遞交申請材料”的規定,請應聘者綜合考慮辦理入職及用人單位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預約遞交申請材料所需時間周期;京籍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需在國外取得本科以上學位(含本科),可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就業派遣手續。
其他人員應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
5.符合新華社親屬回避等準入規定要求。
6.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國際新聞評論人才除外),兩年以上工作經歷,原單位同意解除聘用(勞動)關系(海外留學人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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