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以上同崗位或相關崗位工作經歷,且無不良從業記錄;
3.具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業務處理及溝通協調能力,具備afp、cfp、基金從業等資格證書或客戶資源特別優秀者,資質條件可適當放寬。
(二)法律事務崗(2名)
1.年齡在38周歲(含)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律師執業資格證書優先;
2.擅長銀行債權清收工作,責任心強,從事法律事務工作2年及以上;
3.有司法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綜合柜員(2名)
1.年齡在28周歲以下,具有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1年及以上銀行柜面工作經驗,且無不良從業記錄,具有一定的會計基礎知識,銀行柜面業務知識,掌握常用業務交易和核算流程;
3.有一定的點鈔速度和識別假鈔的能力,熟練使用計算機和掌握中文輸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