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于支持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的通知》(財辦建〔2022〕18號)、《河北省商務廳 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鄉村振興局關于抓緊制定報送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商建設字〔2022〕2號)和《石家莊市商務局關于印發<石家莊市2022年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石商建設〔2022〕179號)的要求,平山縣作為石家莊市2022年縣域商業建設行動重點支持縣,先行先試,將啟動建設行動工作。現就組織征集申報平山縣2022年縣域商業建設項目承辦企業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務
2022年,平山縣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共支持改造縣級物流配送中心1個,支持改造鄉鎮商貿中心23個,建設標準均為基本型。
(一)改造鄉鎮商貿中心23個
對照《縣域商業建設指南》,我縣商業設施現狀最大短板是鄉鎮商貿中心數量少、覆蓋率低。縣域商業建設行動中,發揮鄉鎮承上啟下,緊靠農村居民生活圈、服務農村常住人口的區域商業中心優勢,引導連鎖商貿流通企業對現有鄉鎮商業設施進行現代化改造,計劃對23個鄉鎮的鄉鎮商貿中心進行改造,具備條件的鄉鎮覆蓋率達到100%,改善鄉鎮集貿市場面貌,優化生活服務業供給,以滿足鄉鎮居民使用消費和一般生活服務需求。
(二)改造縣級物流配送中心1個
對照《縣域商業建設指南》,計劃改擴建縣級物流配送中心1個,物流配送覆蓋縣城和主要鄉鎮村。項目建成后,基本實現縣內龍頭快遞物流企業統倉共配,進行業務整合,實現統一倉儲、分揀、運輸、配送、攬件,建立完善的農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務規范和運營機制,提高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增強對鄉村的輻射能力。
二、財務資金支持重點
縣域商業建設行動項目,利用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對符合要求的項目承辦企業采取獎補的方式予以資金支持,縣級物流配送中心按照不超過項目投資額30%的比例予以中央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每個鄉鎮商貿中心按照不超過項目投資額30%的比例予以中央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80萬元。相關項目的建設期(即:有效投資的起止時間)為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有效投資截止時間為申請驗收日,根據實際情況項目提前完成可單獨驗收,完成一項,驗收一項。承辦企業的相關項目投資須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確認,且項目通過驗收后,根據企業的實際完成投資情況,分別撥付支持資金。
中央支持資金由省級全部切塊分配到縣,重點支持改造鄉鎮商貿中心和改造縣級物流配送中心的設施、設備購置等建設內容。支持重點主要包括:
1、支持改造鄉鎮商貿中心相關設施、設備購置等建設內容。
支持按照基本型鄉鎮商貿中心功能和標準(山區、人口稀少的鄉鎮經營面積可適度降低標準)要求,不同商品和服務類型分區經營,自營部分實行統一結算。根據實際需要,對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的改造(包括內部裝飾裝修、門頭統一、室內溫控等;場地設施符合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關要求);電子收款機(POS機)、電腦、打印機、陳列、打包、食品加工、運輸車輛、搬運等設施設備購置;以及相關信息系統建設或升級改造等。
支持有條件的鄉鎮,除具備基本型鄉鎮商貿中心功能外,為提升鄉鎮商貿中心功能,根據實際需要,除上述設備外,可對冷庫、冷藏、休閑娛樂設施、臨時停車位等設施、設備購置和改造。
2、支持改造縣級物流配送中心相關設施、設備購置等建設內容。
支持按照基本型縣級物流配送中心功能和標準,合理劃分功能區域,包括但不限于收貨區、倉儲區、揀選區、發貨區等。根據實際需要,對基礎設施和場地設施的改造(場地設施符合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關要求);貨架、倉庫、分揀、配送車輛等設施設備的購置,以及為實現基礎設施和信息等資源共享進行的信息化建設或升級改造。
縣域商業建設行動補助資金不予支持內容包括:對于已獲其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征地拆遷,支付罰款、捐款、贊助、投資、償還債務等,以及財政補助單位人員經費和工作經費。
三、申報辦法
(一)申報原則
項目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征集,企業自愿申報,通過初審,專家評審,結果公示等程序,擇優確定承辦企業。
(二)申報條件
申報承辦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要求:
1、依法在平山縣轄區注冊或有實體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會計核算,依法經營和納稅。
2、組織機構、規章制度健全,財務管理規范,會計信息準確完整。
3、具備承擔并完成申報項目的能力。
4、近5年內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信用記錄良好。
5、從事的經營業務與農村商貿流通等行業領域相關。
(三)項目要求
1、申報企業須圍繞上述主要任務和資金支持方向,結合企業自身經營和縣域商業建設需要,合理安排項目。
2、項目建設期(即:有效投資的起止時間)為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
3、沒有享受或沒有重復申報其他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項目。
4、項目投資以建設期實際發生金額為準,投資主體與申報主體保持一致。
(四)申報程序
1、企業結合自身實際,根據要求,合理安排建設項目,制定項目實施方案,填寫申請表,準備申報材料,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自愿申報。
2、申報企業向縣發展和改革局(商務)內貿科提交書面申報材料。(申報材料一式8份加電子版)申報時間:自公示發布之日起5日內,逾期未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3、縣發展和改革局(商務)負責對申報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進行初審(有關證照、核準備案文件等材料須核對原件),(評審會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成立專項工作組,研究制定項目評審標準,組織專家對申報的企業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擇優擬定支持項目及承辦主體。
5、擬支持項目及承辦主體,將在平山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承辦主體開始項目實施。
四、申報材料內容及要求(見附件)
(一)申報材料封面(見附件1)及目錄
(二)項目申報表(見附件2)
(三)投資預算明細表(見附件3)
(四)《XXXX項目實施方案》(見附件4)
(五)縣域商業建設行動項目責任承諾書((見附件5))
(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聯系人身份證復印件;
(七)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2021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八)在“信用中國”等官方信用網站公示的企業信用評級報告。(包括公示截圖和信用評價報告復印件)
(九)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以上申報材料均須統一采用A4紙雙面印刷,統一編排頁碼,編制目錄,按上述材料內容順序裝訂成冊(膠裝),復印件需加蓋相應企業的公章。
平山縣發展和改革局地址:康樂街88號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0311—82895182)
平山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日
原標題:平山縣農業農村局關于公開招募特聘農技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sjzps.gov.cn/col/1585706638019/2022/11/02/16673733869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