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法律專家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中的積極作用,不斷提高依法科學決策的能力和水平。結合我區實際,區政府決定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競爭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政府法律專家委員會委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及條件
從符合下列條件的執業律師中擇優選聘區政府法律專家委員會委員:
(一)忠于憲法、遵守法律法規,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道德修養,無任何違法犯罪或不良記錄;
(二)持有國家司法部頒發的律師執業證書,取得執業證時間需在2019年1月1日以前,且具有扎實的法學理論水平和較強的實際工作能力;
(三)年齡50歲以下,身體健康,責任心強,具有較為寬裕的時間和充沛的精力履行相應職責;
(四)熟悉政府工作,具有為3個以上政府、政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提供專業法律服務的經驗和業績,熟悉經濟、金融、合同、環保、城鄉建設、土地管理、國企改制、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房屋征收補償等領域涉法事務;
(五)擔任政府涉法事務律師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主要工作職責
(一)接受區政府委托,對重大行政決策、行政措施、行政行為協助法制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法律風險評估和法律論證,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
(二)參與規范性文件起草、咨詢論證及合法性審查等工作;
(三)為區政府對外交往和重大經濟項目談判中涉及的重要法律問題提供咨詢、論證意見,參與談判,起草或者審查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法律事務文書或接受政府委托,為區政府招商引資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四)接受區政府委托參與辦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民商事訴訟等案件;
(五)參與處理重大突發性、群體性事件或法律糾紛;
(六)協助區政府開展常務會議學法及法治宣傳工作;
(七)向區政府提供有關法律、法規信息,就行政管理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
(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涉法事務。
三、聘期內工作要求
(一)認真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雙方合同約定履行責任,在提供法律服務期間,如因服務質量等問題受到投訴并經查實,或因其他違法行為受到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或律師協會行業處分的,區政府有權解除合同;
(二)應聘期內代理與區政府及其他工作部門有法律糾紛的案件,區政府有權解除合同;
(三)參與應聘的執業律師應對自己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實性負責,并愿意按照區政府要求補充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提供材料不真實或拒絕補充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參與應聘資格。
四、選聘方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
2.報名方式
報名人員需將報名表及相關紙質材料送至新華區政府辦公室復議應訴法規科(地址:平頂山市建設路與光明路東南角新華區政府院內南樓三樓,聯系人:聞晟堯,電話:0375—6199079),并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xhqxzfyk@126.com。
請有意參選的律師在規定時間內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3.報名材料
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復印件各1份,并提供原件核對。
(1)《新華區人民政府法律專家委員會委員報名表》(見附件);
(2)本人身份證明;
(3)律師執業證書;
(4)所在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執業證明;
(5)個人近3年的基本工作情況介紹,包括學歷、職稱、獲取律師執業的時間、主要執業經歷、現執業機構及個人聯系電話等;
(6)現顧問單位的聘用證明或服務合同;
(7)個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訴訟、非訴訟案例和業務專長等。
(二)資格審查
區政府辦公室成立評審小組,按照“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綜合考慮報名人員年齡、學歷、履歷、專業特長、專業領域的影響力及個人職業操守等因素,經審查和考察后,確定擬入選人員名單。
(三)公示和聘任
擬入選人員名單將通過區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區政府研究批準后簽訂聘任合同。區政府法律專家委員會委員每屆聘期一年,期滿后可根據工作情況決定是否續聘,具體事宜聘任合同另行約定。
五、其他事項
報名者需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對違反本公告要求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附件:新華區人民政府法律專家委員會委員報名表。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