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河北公務員考試公告暫未發布,根據往年經驗,河北公務員考試公告在河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網站(http://www.hebgwyks.gov.cn)上發布,2025年公告具體發布網站以官方公告為準,大家也可以關注中公教育。
考生可點擊課程咨詢了解河北省考考情和課程設置,還可點擊國考申論中的提出對策題目,可以發現題目所涉及的話題基本都與人民的生活息息相關,從2020國考要求考生如果你是沙洲市市場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請根據給定資料4分別梳理三個市場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到2021國考要求考生請你根據給定資料4,對Z市人行道存在的問題進行梳理,并提出解決建議,可見,現在申論考試更多關注考生是否具有解決老百姓的急難愁盼問題基本辦事能力,這也為我們作答具體對策內容指明了方向。
2.要明確作答的問數。當前的提出對策類題目在考查形式上常見兩種,一是一題一問,只寫對策;二是一題兩問,概括問題+對策,或是概括原因+對策。具體如何區分是一問還是兩問可以從以下角度判斷:(1)題干中出現并、及、和這類連接詞;(2)要求有提到問題概括全面之類對問題、原因等內容的要求;其三,題干中問題不明確,如給定資料中提到了當前存在的一些問題,可考慮用少量篇幅簡單概括問題。
二、作答過程中
1.要保證有問必有答。在作答過程中,要盡量將原材料中的問題找準找全,并保證每一個問題都有對應的對策可以加以解決,如原文中只給出了問題而未給出解決對策,那么要通過反推的方式自行擬定;如原文中的問題也有原文可以部分解答,那么我們需要對原文中的對策進行適當補充完善;如原文中的問題可以用原文全部解答,那么直接照抄即可。
2.盡量總結小標題體現概括性。各位考生在作答時盡量不要只滿足于抄寫原文,盡量通過小標題體現自己的宏觀性和概括性,體現整體作答的詳略得當。常見的小標題如加強宣傳引導、完善法律法規、加強監督管理、建設人才隊伍、申請資金補貼等,都是提出對策題中可以運用的內容。
行測題庫:行測常識判斷模擬題
1.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下列依法應負有刑事責任的是:
A.10歲的甲故意殺死了與自己有矛盾的同學小明
B.13歲的乙強奸了同學阿花
C.15歲的丙因瑣事毆打同學小明致其輕傷入院
D.17歲的丁為購買游戲裝備偷了同學小明的3000元錢
2.(單選)下列哪一選項不屬于特別法人:
A.事業單位法人
B.機關法人
C.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
D.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
3.(單選)以下中國古代盛世按先后順序排列正確的是:
A 文景之治,光武中興,成康之治
B 成康之治,文景之治,漢武盛世
C 漢武盛世,光武中興,成康之治
D 光武中興,漢武盛世,文景之治
行測題庫:行測常識判斷模擬題答案
1.【答案】D。中公解析:根據《刑法》規定,不滿12周歲的人,一律不負刑事責任;所以A選項中10歲的甲雖然故意殺人,但不負刑事責任,排除。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所以B選項中13歲的乙雖然強奸了阿花,但強奸不屬于可能應負刑事責任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故不負刑事責任,排除。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罪,只對8種嚴重犯罪負刑事責任: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搶劫、強奸、販賣毒品、防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C選項的丙雖然故意傷害他人但僅致人輕傷,并不滿足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故不負刑事責任,排除。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故D選項中的丁犯了盜竊罪,應負刑事責任。故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選項。
2.【答案】A。中公解析:根據《民法典》第96條規定,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為特別法人。BCD均屬于特別法人, A項并非特別法人,而是非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為并列關系。故本題答案選A。
3.【答案】B。中公解析:成康之治是指西周初年周成王周康王統治時期,文景之治是指西漢初年漢文帝漢景帝時期的治世,漢武盛世是指漢景帝之子漢武帝在位時期,西漢統治達到頂峰的時期,光武中興是指東漢初年光武帝劉秀統治時期。正確順序為成康之治,文景之治,漢武盛世,光武中興。故正確答案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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